當我們悔改,必有一位救贖主臨到。我們要從過犯當中迴轉,救贖主就會臨到,與我們立約。


以賽亞書百姓罪行聖城轉化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賴老師

《以賽亞書》第五六章至六六章是本書的第三部分。繼續先知以賽亞跟那些即將要亡國的人說話,也對未來被擄歸回的人說話。現在也對廿一世紀,面對很多艱難的我們來說話。身為神的選民,我們應該如何回應這個世代的環境?我們要有屬神的生命,有倚靠神的心態,也要有服事神的心態。接下來影片經文進度從《以賽亞書》五九章至六十章,我們一起先來聽聽賴老師的主題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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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文字版】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有學者認為《以賽亞書》五九章可能是崇拜中用的懺悔詩,百姓在這裡發出質疑(如賽五八3一樣)。 神對他們身陷困境一事是否仍無動於衷?是否無力拯救?先知更指出神並非如此,他們的遭遇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百姓於是向神認罪。以下我們就先來看看《以賽亞書》五九章1-21節的經文:

 

以賽亞書 五九章  

1.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2.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3.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沾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4.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

5.他們菢毒蛇蛋,結蜘蛛網;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

6.所結的網不能成為衣服;所做的也不能遮蓋自己。他們的行為都是罪孽;手所做的都是強暴。

7.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

8.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沒有公平。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

9.因此,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

10.我們摸索牆壁,好像瞎子;我們摸索,如同無目之人。我們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我們在肥壯人中,像死人一般。

11.我們咆哮如熊,哀鳴如鴿;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

12.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

13.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14.並且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僕倒,正直也不得進入。

15.誠實少見;離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

16.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詬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

17.他以公義為鎧甲(或譯:護心鏡),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

18.他必按人的行為施報,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

19.如此,人從日落之處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也必敬畏他的榮耀;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

20.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

21.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

 

人得救的障礙物,無非是罪孽,迨人因罪孽而受苦痛,因受苦痛而生覺悟,因有覺悟而蒙矜卹,以蒙矜憐而得救贖,既得救贖,則永不喪亡,因為神已與立永約,世世代代永蒙愛,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以下我們略作分述:

 

一.百姓犯罪與神隔絕(賽五九1-8) 

在前章以賽亞控告以色列百姓對神所犯的罪,在本章則控告橫行於百姓之間的不義。先知代表百姓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分別使用了第二人稱、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從不同角度來剖析神百姓的真實光景。

1.禱告不蒙應允無人拯救(賽五九1-4)

這段經文使用第二人稱,回應那些自以為屬靈的百姓埋怨神「為何不看見、為何不理會」(參賽五八3)。先知在這裡很明確的告訴以色列人並不是神不聽他們的禱告了,不顧念他們,不施行拯救了,乃是人的罪孽讓人與神隔絕,讓神掩面不聽他們。百姓謹守宗教的儀文,想方設法要得到神的注意;但卻毫無回音(參賽五八3-4),感受不到神的同在。但先知指出「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賽五九1),而是「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賽五九2)。因為:

他們自以為「天天尋求」神、「樂意明白」神的道(參賽五八2),其實身體最誠實,「手、指頭、嘴唇、舌頭」(賽五九3)都在犯罪。

罄他們自以為向神「求問公義的判語」(參賽五八2),實際上「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賽五九4),每個人都想作「公義」的定義者,實際上是以公義對付別人、用恩典對待自己。

罄他們以為「倚靠的是名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參賽四八2),其實只是「倚靠虛妄,說謊」(賽五九4),根本不是「誠實倚靠耶和華」(參賽十20)。

罄他們自以為是「行義的國民」(參賽五八2),其實內心「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賽五九4),並不認識自己的本相。

在充滿矛盾與緊張的社會,可與個人健康比擬的重大事情,就是社會的價值觀、存在秩序的正統性、和平與安全的基本要素。若不按公義、誠實處理告狀與辯白,社會便會充斥混亂與失信,淪為豺狼當道的不安定社會。

2.被罪操縱充滿邪惡虛謊(賽五九5-8) 

這段經文使用第三人稱,陳明百姓真實的屬靈光景。 「抱毒蛇蛋」(賽五九5),孵出的蝮蛇只會傷人。比喻所有的努力都沒有好的結果,「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賽五九5),比喻人的動機可能是想除去罪惡,結果卻是促進了罪惡。 「結蜘蛛網」(賽五九5),並不能當作衣服遮蓋身體。比喻工作的結果無法掩飾自己的所作所為。 「行為都是」(賽五九6),原文是〝行為、行為〞,重複兩次以加強語氣。 「意念都是罪」(賽五九7),強調雖然行為的選擇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心思意念的選擇與裝備。雖然這些百姓很努力地想取悅神(參賽五八2),但因為他們的「意念都是罪孽」,所以行為都被罪性所污染,「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賽五九7)。不管起初的動機有多善良、工作有多努力,最後的結果都變成「手所做的都是強暴」(賽五九6)。 「他們不知道」(賽五九8),意思是〝他們不認識、他們不曾經驗〞。 「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賽五九8),惡人專做惡事,沒有公理,奪去人家的平安,自己也沒有平安。第8節以「平安」開始、「平安」結束,總結了百姓一切行為的結果,就是沒有「平安」。保羅引用了(賽五九7-8)來說明世人的屬靈光景(參羅三15-17)。

人若遠離主,很容易陷在罪和試探的泥潭中,所以我們要常常求聖靈充滿我們,引領我們的心思意念,做潔淨的工作,幫助我們有屬靈的眼睛,屬天的智慧知道在如今這樣一個彎曲悖謬的世代如何去分辨真善,活出基督徒的樣式。讓我們腳下所行的路不是彎曲的路,而是蠻有從神而來的平安的道路。

 

二.認罪悔罪的哀歌(賽五九9-15) 

這段經文悲嘆百姓在罪惡中痛苦無助,猶如在黑暗中摸索,神的救恩遙不可及。百姓離棄神,作出各樣壞事,整個社會沒有公平、沒有公義,義人反受惡人欺負。

1.罪中的痛苦(賽五九9-13)

「卻是黑暗」(賽五九9),原文是〝看哪!卻是黑暗〞。 「卻行幽暗」(賽五九9),〝在黑暗中行走〞。 「在肥壯人中」(賽五九10),即在以色列的仇敵當中。 「哀鳴如鴿」(賽五九11),原文是連續兩個〝呻吟〞,意思是〝不停的呻吟〞。 「罪作見證告我們」(賽五九12),原文是〝罪惡作證敵對我們〞或〝罪惡在我們中間作證〞。 「不認識」(賽五九13),字義是〝欺騙、欺哄、使失望〞。 9-13節改為第一人稱,代表百姓向神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

罄神的要求是「你們要守公平,行公義」(參賽五、六1),但人實際的光景卻是「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賽五九9),離「公義」的目標越來越遠、敗壞的速度比「公義」更快。

罄神的祝福是「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參賽五八8),但人努力的結果卻是「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賽五九9),不但不能照亮世界,反而事與願違。

罄神的祝福是「你的黑暗必變成正午」(參賽五八10),但人努力的結果卻是「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賽五九10),「必在午間摸索,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參申廿八29),失去了神的帶領。

罄神的應許是「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參賽五六1),但人實際的光景卻是「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賽五九11),越努力、越沒有盼望。

我們的信仰內涵,不是輕鬆一句〝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這種人本主義的陳腔濫調可以一言敝之的;反而我們要說,所有道德敗壞的源頭,都起因於「不認識耶和華」(賽五九13)。

 2.罪惡的影響(賽五九14-15) 

「公平轉而退後」(賽五九14),原文是〝公平被驅離到後方〞。 「誠實在街上撲倒」(賽五九14),〝街」指眾人聚集的公共場所,〝撲倒」意為〝蹣跚、絆倒”,意味著無法再在人身上尋見誠實;有譯本譯為〝誠實在眾人面前被踐踏」。 「甚不喜悅」(賽五九15),原文是〝在祂眼中令祂討厭、在祂眼中是邪惡的〞。

神對得救百姓的要求是:「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參賽五六1),但百姓的屬靈光景卻是「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僕倒,正直也不得進入」(賽五九14),無論怎樣努力,結果難以活出蒙神悅納的生活,因為「不看喜悅沒有公義,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個提醒,我們懇求神光照我們,讓我們知道自己身上有什麼不討神喜悅的地方。然後求神幫助我們,徹底的從罪中走出來,行在光明中。而且不只是口裡承認,心裡也要悔改,行為更要體現。

 

三.神恩除罪救主得勝(賽五九16-21) 

當時以色列的社會十分敗壞,竟「無人代求」(賽五九16),無人挺身而出力挽狂瀾,於是神親自介入。這段經文預告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成就「祂必看見後裔」(參賽五三10)的應許。

1.惟主施拯救(賽五九16-19)

「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詬異」(賽五九16),這是擬人的誇張修辭(參賽五二5),百姓軟弱的光景連神都感到很吃驚。雖然人已經得著了認罪的能力(參賽五七19),但卻沒有能力脫離罪。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參太十九26),所以神將差遣僕人彌賽亞、「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賽五九16)。神將披掛整齊、親自介入。祂的裝扮就像一位大能的戰士,「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賽五九17),但卻沒有攜帶任何進攻的武器。因為神向仇敵報仇、拯救百姓,惟一需要的就是祂大能的「膀臂」(賽五九16)。 「以報仇為衣服」原文是〝穿上懲罰之衣為外衣〞。

「必按人的行為施報」(賽五九18),體現了聖經報應原則的一面。神審判的對像是神的敵人,包括百姓中離棄神的人與外邦人「眾島」(賽五九18)。 「從日落之處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榮耀」(賽五九19),指世界各地不同種族的人必敬拜耶和華。 「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賽五九19),可譯為〝祂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祂自己〞,表明拯救乃是聖靈參與的工作。神的仇敵是所有悖逆的人,神向所有人施報。神對他們的報應好像河水湍急地來到,是神的怒氣所吹出來的,所以他們就悔改。神出來是審判,人就敬畏神,就悔改。

2.離開罪孽得神同在(賽五九20-21) 

「救贖主גָּאַל/gaw~al'」(賽五九20),原文與「贖回」(參利廿五25)、「報血仇的」(參民卅五19)、「至近的親屬」(參利廿五25;得二20)都是同一個字。律法規定,「至近的親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參利廿五48-49),他們有責任贖回弟兄的產業(參利廿五25),也有責任贖回弟兄的自由(參利廿五48)。當那位偉大的「救贖主」(賽五九20)完成拯救和報應之後,將會凱旋回到錫安,「在耶路撒冷作王」(參賽廿四23;賽五二7)。那時,錫安的餘民都將是「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賽五九20),所以「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參賽一27)。在新約,保羅指出:這位「救贖主」就是耶穌基督(參羅十一26-27),將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參羅十一26)。 「他們」(賽五九21),指全地敬畏神的外邦人(賽五九19)和錫安悔改的餘民(賽五九20)。他們組成了與神立約的合一團體,神應許與他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參賽五五3;賽五四10)。這約的具體內容是:「我加給祢的靈,傳給祢的話,必不離祢的口,也不離妳後裔與妳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時直到永遠」(賽五九21)。這裡的「你」就是僕人彌賽亞,因為神已經將聖靈賜給了祂(參賽四二1)。祂不但以神的話語事奉(參賽五十4),作「眾民的中保」(參賽四二6;賽四九8),而且祂本身就是「眾民的約」(參賽四二6;賽四九8原文)。

神無條件、主動的拯救所帶來的祝福,只侷限在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在動機與能力方面,神的拯救是無條件的和絕對的,但應用範圍卻有局限性,以悔改與信心為根據。最後,再次闡明神所賜的拯救之約,一直保守聖徒,直到世界的末日,敦促悔改的聖徒,繼續持守信仰。應許將牽引聖徒,並要求聖徒忍耐到底。

 

當我們悔改,必有一位救贖主臨到。我們要從過犯當中迴轉,救贖主就會臨到,與我們立約。這個約就是「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開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和你後裔之後的口」。神的話永遠不會離開祂所揀選的民和他們的後代。這是神的應許和祂的子民所立的約。求主常常光照我們的內心,若是我們有行為或意念需要被潔淨,求主讓我們知道,並且願意放下老我悔改。求主保守我們行在主的光中,不偏離,靠著主遠離黑暗權勢,遠離罪惡,說勸勉造就人的話,行討主喜悅的事。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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