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能非常活躍地在為神工作,但是並沒有達到神所期望的──全心全意地順服神。讓我們以約阿施的一生引以為鑑,好讓我們立定心志,一生一世跟隨神。


南國約阿施王朝(補12)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康老師

先前我們知道約阿施的人生初期是頗具傳奇色彩的。年輕時被姑母暗中搶救,才得以免遭篡奪王位的祖母亞她利雅的殺害。在姑父家祭司耶何耶大的保護下,約阿施在聖殿中長大,七歲登基作王。之後也受耶何耶大的教導,走在正道上。 《列王紀.下》十二章應參照《歷代誌下》廿四章一起來讀,大家就會對約阿施時代所發生的事情更加明了。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列王紀.下》十二章1-21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列王紀.下》十二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約阿施一生都在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因此,一旦沒有人領著他走正道,他就開始隨波逐流,越走越遠,甚至「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參代下廿四22)。凡是跟隨人的信徒,既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大發熱心,也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倒行逆施,實際上都是出於自己的肉體,而不是出於神所賜的信心。我們先來看《列王紀.下》十二章1-21節的經文:

 

列王紀.下 十二章

1.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2.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3.只是邱壇還沒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4.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

5.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6.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殿的破壞之處。

7.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8.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9.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裡。

10.他們見櫃裡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裡的銀子數算包起來。

11.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

12.並瓦匠、石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

13.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做耶和華殿裡的銀杯、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

14.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

15.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不與他們算帳,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16.惟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17.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8.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

19.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20.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裡將他殺了。

21.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大衛之約看似被仇敵壓制,約阿施在猶大王朝將歿的時候,他希望重建,修復聖殿。今天不少牧者如同過去大衛之約差點滅絕般,服事到一個地步不想再走下去,這也許是我們的光景,跟隨人多於跟隨神。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看這位南國猶大的第八任君王涇渭分明的一生,基本上可分成耶何耶大去世之前的興盛時期和耶何耶大去世之後的衰亡時期。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耶何耶大去世之前 (王下十二1-16)

約阿施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當大祭司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熱心修理聖殿(王下十二5),「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下十二2);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卻聽信「猶大的眾首領」(參代下廿四17)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參代下廿四18)。

1.約阿施的邱壇(王下十二1-3)

「約阿施」(王下十二1)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已點燃或耶和華的賞賜」, 是一個充滿盼望的名字。因著神的拯救,年幼的他不但大難不死,而且還在七歲登基作王,「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王下十二1)。 「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王下十二1),「西比亞」字義是「瞪羚」,「別是巴בְּאֵר שֶׁבַע」字義是「七倍盟誓之井」,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地耶何耶大不只在聖殿中保護養育約阿施,也照著摩西律法教訓他,他「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下十二2)。然而「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王下十二3),百姓仍然是在邱壇,也就是在山頂上獻祭燒香,效法外邦人的方式,是違背神的律法的。

2.熱心修理聖殿課稅(王下十二4-8)

此時聖殿已建成120多年,而且「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王下十二7)。因此,約阿施決定要募款「重修耶和華的殿」(王下十二4)。從《歷代誌下》廿四章我們知道,聖殿受損是因為那惡婦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參代下廿四7)。成年後的約阿施作王對破損的聖殿實在看不過去,就建議祭司們用百姓奉獻的銀子來修繕聖殿。摩西律法中有規定,這部分的錢共有三個來源:

1).年滿二十歲之男丁必須交納的半個舍客勒(參出三十11-16);

2).甘心樂意的奉獻(參利廿三18-23);

3).用來還願的錢(參利廿七2)。

都在摩西律法中有定規的,可見約阿施明白並遵行神的律法。因此,約阿施決定三管齊下、籌款「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王下十二5):

1).「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王下十二4),指用來贖回當贖之物的價銀(參利廿七1-25);

2).「樂意奉耶和華殿的銀子」(王下十二4),指獻為甘心祭的銀子(參利廿二18)。

3).「各人當納的身價」(王下十二4),指年滿二十歲的男丁必須交納的半舍客勒「贖罪銀」(參出三十16);

「所認識的人」(王下十二5)原文是“相識、朋友”,在舊約中只出現在本章,意思可能是捐贈者。 「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王下十二6),約阿施年滿三十歲,徵稅可能已經進行了一年多,但修理工程遲遲不能開始。約阿施聽從祭司的意見,改變了做法(王下十二7)。 「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王下十二7),原文是“現在,不要從所認識的人收銀子,給殿的破壞之處”,可以理解為:現在,不要徵稅了,但要籌得款項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王下十二8),原文是“眾祭司同意不收百姓的銀子,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可以理解為:眾祭司同意不徵稅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參代下廿四5),他們可能認為徵稅修理聖殿並不合適,讓祭司和利未人負責收稅更不合適。因為無論是摩西建造會幕(參出卅六3-4),或是大衛預備建殿(參代上廿九1-9),都不是強制「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參代下廿四5),而是讓百姓自由奉獻。約阿施王停止祭司收稅工作的指派,祭司也不修理聖殿,後來可以看出祭司很可能是被排除在維修聖殿的工作之外的,因此有學者認為這大概是祭司腐敗、不聽王令的徵兆。其實整個國家是樂意事奉神的,但是神職人員卻怠惰懶散,無法完成應該執行的任務。

3.百姓甘心樂意的奉獻 (王下十二9-16)

既然約阿施同意不再徵稅,而是改用自由奉獻,一百二十多歲的大祭司耶何耶大就親自幫助年輕的約阿施落實了這件事,「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裡」(王下十二9),不再讓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去,使以色列眾人參納廿。 「守門的祭司」這些人負責把守聖殿的門,禁止不潔淨的人或物品進入聖殿中的祭司。約阿施改用自由奉獻的方式「投在櫃裡」來收取資金,從此「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參代下廿四9-10)。 「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王下十二13),「他們」指的應該是「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王下十二10)等人,百姓的自由奉獻是專款專用,專門用來修理聖殿。 「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王下十二14),原文是「他們把銀子交給督工的人」。

根據律法,「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王下十二16)是歸給祭司的(參民五5-10),所以「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王下十二16)。神看重事奉祂的人過於看重物質的殿,因此,人不能為了修理聖殿,就剝奪神對祂僕人的供應。歡喜奉獻的百姓甘心樂意(參代下廿四9-10),管理奉獻的祭司忠心謹慎,負責工程的督工「辦事誠實」(王下十二15),也注意不虧欠對神僕人的供應-這樣的建造不但是出於人愛神的心,更是根據神的真理,人人守心、公義為聖心、合本這樣的建造更是人人各盡其職,眷顧各樣合理的需要,是今天我們在建造教會時所要學習的模式。

 

二.耶何耶大去世之後 (王下十二17-21)

在「那時」(王下十二17)發生什麼事?第一個是亞蘭王「攻打耶路撒冷」(王下十二17)。第二個是,約阿施離棄神,聖殿的事他已不在乎了,也開始拜偶像。不料,「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參代下廿四24),所以「一小隊」亞蘭人不但攻陷了堅固城」(參代下廿四24),所以「一小隊」亞蘭人不但攻陷了堅固城」(約下177)。此時約阿施已經跟隨人「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參代下廿四18),所以不但沒有尋求神的拯救,反而根本不把神看在眼裡。 「分別為聖的物」(王下十二18)是歸給神的,卻被約阿施隨意支配,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王下十二18)一起被用來打發敵人。

神藉著仇敵的逼迫,揭露了約阿施的屬靈真相。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王下十二20),就是約阿施不念耶何耶大撫養、教育和輔佐之恩,晚年離棄神,受到耶何耶大的兒子祭司撒迦利亞的責備,居然用石頭把他打死(參代下廿四20-22)。臣僕不滿此舉,起來背叛,把王殺了。 「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王下十二21),「亞瑪謝」字義是「耶和華是強而有力的」。約阿施一生都在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凡是跟隨人的信徒,既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大發熱心,也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倒行逆施,實際上都是出於自己的肉體,而不是出於神所賜的信心。

 

約阿施開始他跟著敬虔的耶何耶大走正道。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立刻就跟從了猶大的首領們,墮落之快是驚人的,不但去敬拜偶像,甚至殺神的僕人撒迦利亞,結果就落在神的審判裡(參代下廿四25)。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也提及此事, 「就是從亞伯的血起,直到被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參路十一51)。這也提醒我們要來看看我們內心對神的態度,我們可能非常活躍地在為神工作,但是並沒有達到神所期望的標準——全心全意地順服神。讓我們以約阿施的一生引以為鑑,好讓我們立定心志,一生一世跟隨神。求神幫助我們真心愛祢並敬畏順服祢;時時警醒,不被世人和魔鬼引誘而半途而廢。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收藏(0)
請登入加入書籤 關閉

發表迴響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