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幾位朋友最大的問題,就是因為受苦者不是他們。朋友們根本沒有法子了解約伯真正的感受,他們才會認為約伯得罪神。
約伯記–約伯的第一次回覆.上 (補06)
出處: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張老師
《約伯記》六至七章,為約伯回答以利法的話。 《約伯記》四至五章裡,以利法沒有直說約伯犯罪,不過由以利法的言論中,可以推論出約伯一定是有罪或不敬虔才會導致今日的狀況,這讓約伯非常無奈。因此約伯按捺不住指摘他的朋友無情,就像是旱谷中的溪水,瞬間被蒸發,令旅途上的人失望而回。考慮不同讀者需要,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我們按音頻內容《約伯記》六章1-30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張老師的分享
音頻補充《約伯記》6章
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約伯不認為自己的受苦是件小事,他為自己的無辜力辯護。以利法不但未能說服他,反令他更痛苦。在《約伯記》六章經文,我們看見約伯對以利法〝苦口婆心〞的勸戒有極為強烈的反彈。約伯渴望同情,不是譏刺譴責(伯六14-30)。他困惑不解了,他自信不是一個壞人,但是他的苦難如此劇烈。即使他有罪過,也不是甚麼大罪,何至於受到如此可怕的刑罰。他禱告神,不如讓他死了(伯六9)。我們再來看《約伯記》六章1-30節的經文:
約伯記 六章
1.約伯回答說:
2.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都放在天平裡;
3.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
4.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
5.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
6.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蛋青有什麼滋味呢?
7.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
8.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
9.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
10.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
11.我有什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什麼結局使我忍耐?
12.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
13.在我豈不是毫無幫助嗎?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14.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15.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幹的河道。
16.這條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
17.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原處乾涸。
18.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流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
19.提瑪結伴的客旅瞻望;示巴同夥的人等候。
20.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來到那裡便蒙羞。
21.現在你們正是這樣,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
22.我豈說:請你們供給我,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
23.豈說:拯救我脫離敵人的手嗎?救贖我脫離強暴人的手嗎?
24.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
25.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什麼呢?
26.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
27.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並以朋友當貨物。
28.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絕不面對面說謊。
29.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
30.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姦惡嗎?
以利法雖〝苦口婆心〞的勸告約伯悔改,但約伯卻深感委屈、受傷,約伯認為以利法的話充滿偏見和偽善,以致作出長長的答辯。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一.個人言語急躁的原因 (伯六1-7)
雖然以利法並沒有明說約伯犯罪,但言語之中已經斷定約伯是因犯罪而被神「懲治」和「管教」(參伯四8;伯五17),勸他按照某種〝屬靈的公式〞讓生活恢復正常(參伯五17-27)。雖然以利法所提出的條件不難滿足,但約伯卻看出了其中的危險,所以他拒絕了他的勸告。 「煩惱」(伯六2)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忿怒」(參伯五2)是同一個詞,約伯是用同樣的語言針鋒相對地反駁以利法。約伯希望能將自己的煩惱「稱一稱」(伯六2),好讓那些責備他的人感同身受,體會他的痛苦「比海沙更重」(伯六3)。約伯承認自己「言語急躁」(伯六3),因為他堅信自己的苦難是出於神,是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伯六4)、「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伯六4),所以痛苦難當。他發現自己已經從神的「密友」(參伯廿九4)變成了「仇敵」(參伯十三24),並且完全不明白這是怎麼發生的,這就是他最大的痛苦。
「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伯六5),約伯的急躁也是因為靈裡沒有飽足;而以利法空洞的說教非但不能讓他得安慰,反而像「蛋青」(伯六6)一樣語言乏味、令人厭惡。 「蛋青」到底是什麼食物並不清楚,可能是〝蛋白或液體的黏性物質〞,其味「淡而無鹽」(伯六6)。動物吃飽了便不會叫喚,人若無痛苦豈會埋怨?約伯認為無辜而受苦有申訴的權利。以利法的話太空泛,就像未加鹽的食物或蛋白一樣淡然無味。 「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伯六7),「挨近」意指〝接受〞,約伯反駁以利法的言論是沒有味道、惹人厭惡的。有學者認為,這裡約伯看似要回應以利法,事實上約伯也在此向神控訴對他的傷害,是讓他無法承受的。
我們勸勉的話語、講台的信息,若是和以利法一樣缺乏同理心,縱然然四平八穩,也沒有生命的甘甜;不但不能滿足人心的飢渴,反而會讓人「看為可厭、心不肯挨近」(伯六7),讓神的群羊因為無草無料而「饑奕、心不肯挨近」(伯六7),讓神的群羊因為無草無料而「饑奕、不死、巴摩、巴林、巴加、3)。
二.個人低聲的盼望(伯六8-13)
「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伯六8),意思是向神求死(伯六9)。以利法的講論對約伯並沒有起到任何勉勵的作用,他仍然沉浸在絕望求死的心境中(參伯三3、7、11、21)。 「切望」(伯六8)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盼望」(參伯四6)和「指望」(參伯五16)是同一個字,「壓碎」(伯六9)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毀壞」(參伯四19)和「被壓」(參伯五4)是同一個字,「智慧」(伯六13)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成就」(參伯五12)是同一個詞,約伯是用同樣的語言回應以利法。 「願神將我壓碎」(伯六9),是約伯引用以利法的話來表達生不如死的體會。這個體會完全準確,本章8-13節每一句都充滿了「我」,而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就是要把這個「我」完全「壓碎」!
「聖者」(伯六10),指神(參伯五19;賽一4)。雖然以利法話裡話外的定罪(參伯四8;伯五17)並不能正面幫助約伯,但卻讓約伯自忖「沒有違背那聖者的言語」(伯六10),所以問心無愧,「在絕望的痛苦中還可踴躍」(伯六8),在絕望中還有勇氣不斷轉向神。 「結局」(伯六11)意味著盼望,約伯此時完全不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參雅五11),所以沒有「氣力」(伯六11)再忍耐下去。 「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伯六12),約伯在此已經表現出自己無力繼續撐下去,也失去了一切盼望,只想盡快一死了之。 「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伯六13),可譯為〝支持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以利法勸告約伯繼續「仰望神」(參伯五8),但約伯已經沒有力量和盼望繼續「等候、忍耐」(伯六11),所以他並沒有假裝剛強、苦苦掙扎,只想一死了之。我們若是靠著肉體的力量行走天路,是走不了多遠的;指望朋友的幫助,最終也往往是失望(伯六13)。所以,「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參加三3)。歷代的教會中都有許多盲人領瞎子的假師傅和糊塗師傅,告訴人應當捨己,卻教人靠肉體捨己;告訴人應當對付肉體,卻教人靠肉體對付肉體;結果是自我中心、自以為義、自高自大、自娛自樂。人若想靠肉體向神表示一點廉價的心意,只是想讓自己心安理得,不必徹底否定自己。
三.質疑友情的真偽(伯六14-21)
這段經文裡以「敬畏」(伯六14)開始,以「懼怕」(伯六21)結束,是一個完整的段落。 「敬畏」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敬畏」(參伯四6)是同一個字,約伯是用同樣的語言回應以利法。 「慈愛」(伯六14),原文是〝良善、慈愛、忠誠〞,特指信實守約的愛。當約伯最需要朋友的安慰時,卻感覺到朋友們對他「好像溪水」(伯六15)。 「像溪水流乾的河道」(伯六15),當地有許多河道,冬天沒有旅人的時候充滿溪水,夏天旅人多的時候就乾涸。意思就是這些朋友錦上添花有餘,需要雪中送炭時卻不出現。
「結伴的客旅」(伯六18),指古代長途旅行的商隊,商人們結伴而行,互保安全。當客旅口渴找水喝,找到河道就順著河道走,希望找到水。無奈這條河道是沒有水的,於是一行人就渴死在荒野。原文沒有「順流偏行」(伯六18),不過此節的意義正是「離棄大道」(伯六18)。約伯的朋友應該都熟悉沙漠旅行,而且他們可能還剛剛經過一次沙漠旅行才來到約伯處,因此這裡的例子可以準確的傳達約伯對朋友深切的失望。 「提瑪」(伯六19),在紅海亞喀巴灣東南的綠洲地區;「示巴」(伯六19),在亞拉伯半島南部。來自「提瑪」與「示巴」的沙漠商人到處張望,拼命地希望找到水,就像約伯希望從他朋友們獲得慰藉一樣。 「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伯六21),原文的意思不能完全確定。可能指三位朋友認定約伯被神懲治,所以不敢表達同情。或者約伯斷言以利法的說法是因為懼怕,懼怕約伯的苦難會臨到自己,所以不敢正視這個苦難,選擇落井下石。
四.呼籲朋友公正看待受苦的(伯六22-30)
約伯對朋友發出挑戰,要他們直接指出他的錯誤。 「豈說」(伯六22、23),意指〝不曾說過〞。約伯所祈望的不是物質上的幫助,而是同情和了解。 「請你們教導我」(伯六24),他歡迎三位朋友指出他的罪;如果有,他一定會承認,會求神赦免。 「有錯」(伯六24)即〝犯錯〞的意思。 「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伯六25),但無端籠統的「責備」(伯六25)卻毫無屬靈的能力,只是空洞的說教。 「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伯六26),意思可能是說自己在絕望中的話被朋友們當作了耳旁風。 「你們要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伯六27),是比喻朋友出賣友情,把約伯當作商品評頭論足,不尊重他的人格。 「我絕不面對面說謊」(伯六12),是表示〝無需用虛謊掩飾〞。 「你們要轉意」(伯六29),指不要再無中生有地假設約伯有罪。約伯承認人會因犯罪而受苦,也願意認罪悔改,所以要求朋友們清清楚楚地指出他的罪,而不是逼他承認莫須有的罪名。 「不要不公」(伯六29),他也要朋友重新檢視他的事情,不要給予不公平的評論,他覺得自己真是沒錯的。 「我的事有理」(伯六29),我沒有失去公義,我仍持守我的純正;我的舌上豈有「不義」(伯六30)嗎? 「不義」指過犯;我的口裡豈不辨「姦惡」(伯六30)嗎? 「姦惡」指詭詐,是敵對真理的。在書的末尾我們看到,約伯以二問句,表明他雖受苦至深,他並不以口犯罪。
約伯幾位朋友最大的問題,就是因為受苦者不是他們,而是約伯本人。朋友們根本沒有法子了解他真正的感受,正因為這樣,他們才會認為約伯的說話極其愚昧,並且得罪神。所以,要能有效地幫助別人,自己有親身的經驗是重要的,一如保羅所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參林後一4)。按此了解,神容許患難臨到我們,是有著祂美意的。我們安慰人、造就人的能力,是從我們自己先經歷「神所賜的安慰」而來的。若我們是活在基督裡面、為基督的緣故受苦,基督必負責使我們在難中能靠著祂得著安慰、勝過難處,進入神要把我們帶進的結局裡。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

